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3年下半年师范生及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校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各相关学院须按《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华师行字〔2022〕42号)要求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2024届师范生及教育类研究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应明确分工,确定好考核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原则上由本科师范生教学秘书担任考核工作的总联系人,负责考核工作中本学院与教师教育学院的对接,包括考核相关通知、名单的收发,考核材料的汇总、上交等。如需确定其他工作人员作为总联系人,请通过正式函件将新联系人及云顶国际官网唯一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报送至教师教育学院b205办公室。
二、学院组织学生报名
1. 报名对象及时间
本次报名对象仅限毕业年级,即2024届师范生(含公费和收费)及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中自愿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学生。
教育类研究生是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
根据自愿原则,师范生及教育类研究生也可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而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
2. 报名的学段学科
报名仅限选择所学专业对应的学段学科(师范生见附件1,教育类研究生见附件2)。不符合条件者或不按规定报考对应学段学科者,报名无效。
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类研究生,需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以及教育实习实践与所选学段学科一致,见习、研习、实习等教育实践累计不得少于一学期,否则无法通过培养过程性考核。
3. 报名方式
报考高中学段或幼儿园,请在电脑端登录学校信息门户(one.ccnu.edu.cn),进入一张表流程平台,搜索出“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点击进入报名流程。手机端可通过微信里的华中师范大学企业号,或企业微信进入“一张表”报名。
三、关于培养过程性考核
凡是2023年下半年已申请,或2024年上半年有意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生,登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进入教师研修频道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专题,进行线上学习,时长不少于20学时,并完成学习中的线上考核任务。(注册账号时必须选择“老师”身份,用户名填写真实姓名,注册登录后在个人页面中的“个人信息”页面完成师范生专业认证,并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否则无法确认学习时长)
教育类研究生须补测钢笔字、粉笔字,补测将与报名2024年上半年考核的教育类研究生一并进行,具体安排请2024年上半年查看相关考核通知。
四、关于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为《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一科,综合考查师范生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重点考查教育理论和学科知识在教学实施中的应用能力。测试形式为笔试,测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教师教育学院负责命题、安排考场及评卷,各学院负责考试具体实施工作。测试初定于2023年12月3日(周日)下午在八号教学楼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及考场安排通过考核工作qq群下发。考场安排由各学院于考前两天通知给学生。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结合教育实习进行,教育实习评定成绩合格即为面试合格。
五、关于考核结果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查询
培养过程性考核结论及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可通过教师教育学院网站云顶国际官网唯一官方网站主页“网上办事大厅”模块下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查询”链接查询。
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均合格的学生,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可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按湖北省教育厅要求,2023年下半年及2024年上半年两次考核合格名单将一并上报(预计2024年5月上报)。《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最终获得与否,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我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为电子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学生可通过教师教育学院网站云顶国际官网唯一官方网站主页“网上办事大厅”模块下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查询”链接查询电子证书,证书无需打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系统会自动查询学校上报的名单,在审核通过的名单中即可报名。
六、其它注意事项
1.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免考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
(1)主修专业通过第三级师范类专业认证,且在认证通过后入学的师范生,可申请免考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
注意:符合免考条件的学生仍需通过“一张表”平台进行考核报名!
2.报名或考核有任何问题可通过教师教育学院网站云顶国际官网唯一官方网站主页“师范生专业能力”模块下的“专业能力测试”中“关于师范生教育教育能力考核相关情况说明”链接查看或致电67868376咨询。
附件:1.师范生可申请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
2.教育类研究生可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
3.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登记表
4. 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果汇总表
教师教育学院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8日
附件1:
师范本科生可申请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
师范生专业 |
可申请任教学段 |
可申请任教学科 |
备注 |
地理科学 |
高级中学 |
地理 |
|
汉语言文学 |
高级中学 |
语文 |
|
化学 |
高级中学 |
化学 |
|
教育技术学 |
高级中学 |
信息技术 |
|
历史学 |
高级中学 |
历史 |
|
美术学 |
高级中学 |
美术 |
|
生物科学 |
高级中学 |
生物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高级中学 |
数学 |
|
思想政治教育 |
高级中学 |
思想政治 |
|
特殊教育 |
高级中学 |
特殊教育 |
|
体育教育 |
高级中学 |
体育 |
|
物理学 |
高级中学 |
物理 |
|
心理学 |
高级中学 |
心理健康教育 |
|
学前教育 |
幼儿园 |
幼儿园 |
|
音乐学 |
高级中学 |
音乐 |
|
英语 |
高级中学 |
英语 |
|
附件2:
教育类研究生可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专业领域) |
可申请任教学段 |
可申请 任教学科 |
0401教育学 |
职业技术教育学 |
中等职业学校 |
根据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确定 |
学前教育学 |
幼儿园 |
幼儿园 |
特殊教育学 |
高级中学 |
特殊教育 |
教育技术学 |
高级中学 |
信息技术 |
教育学原理 |
高级中学 |
根据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确定 |
课程与教学论 |
教育史 |
比较教育学 |
高等教育学 |
成人教育学 |
教育法学 |
其他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
0451教育 |
学科教学(思政) |
高级中学 |
思想政治 |
学科教学(语文) |
语文 |
学科教学(数学) |
数学 |
学科教学(物理) |
物理 |
学科教学(化学) |
化学 |
学科教学(生物) |
生物 |
学科教学(英语) |
英语 |
学科教学(历史) |
历史 |
学科教学(地理) |
地理 |
学科教学(音乐) |
音乐 |
学科教学(体育) |
体育 |
学科教学(美术) |
美术 |
现代教育技术 |
信息技术 |
心理健康教育 |
心理健康教育 |
科学与技术教育 |
信息技术 |
特殊教育 |
特殊教育 |
小学教育 |
小学 |
根据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确定 |
学前教育 |
幼儿园 |
幼儿园 |
职业技术教育 |
中等职业学校 |
根据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确定 |
汉语国际教育 |
高级中学 |
语文 |
教育管理 |
高级中学 |
根据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确定 |
学校课程与教学 |
学生发展与教育 |
教育领导与管理 |
0453汉语国际教育 |
|
高级中学 |
语文 |
附件3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学号 |
|
年级 |
|
学院 |
|
一级学科代码 (教育类研究生填写) |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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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申请任教学段 |
|
申请任教学科 |
|
思想品德情况 及师德素养 |
负责人: |
考核单位盖章 年 月 |
教师教育课程 学业成绩 |
负责人: |
教育实习实践 完成情况 |
负责人: |
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完成情况 |
负责人: |
考核单位盖章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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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考核结论为合格、不合格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