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升我校大学生普通话口语表达能力,校语委将面向2022级、2023级本科生选聘2024-2025学年师范生普通话口语表达能力训练指导团暨推普团成员(以下简称“推普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 熟悉新时期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热爱语言文字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志愿服务意识;
2. 普通话标准,口语表达能力强,普通话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者优先考虑;
3. 熟练掌握汉语拼音,具有较强的普通话语音分辨能力和正音能力;
4. 语言类比赛获奖以及有语言文字宣传培训工作经验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工作职责
1. 做好国家语言文字宣传推广工作,在普通话交流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2. 协助所在学院开展普通话测前培训,帮助学生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
3. 担任师范生普通话培训课主讲或助教,为师范新生普通话口语表达能力提升服务;
4. 承担我校师范生活动主持以及师范生技能展示等工作;
5. 完成其他语言文字工作。
三、工作待遇
1. 校语委办为推普员组织系列专业能力培训,提高推普员的语言文字理论水平、普通话口语水平以及普通话教学能力;
2. 通过考核的人员获得我校“推广普通话宣传员”聘任证书;
3. 根据工作表现,成绩突出者可荣获我校“优秀推广普通话宣传员”“校师范生活动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
4. 根据工作情况出具志愿服务时间证明。
四、报名办法及名额分配
1. 有报名意向的学生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 18:00 前,将“师范生普通话口语表达能力训练指导团暨推普团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本学院学科部负责人,文件命名为:“姓名 xx学院推普员报名表”;
2. 各学院按本学院 2022级、2023 级不少于 2% 的人数比例予以推荐,并将推荐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至“师范生普通话口语表达能力训练指导团暨推普团成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3. 各学院学科部负责人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 18:00 前,将报名表、加盖公章的汇总表pdf扫描件及电子版表格(文件命名为“xx学院推普团推荐汇总表”),
五、其他
校语委办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组织面试、培训、考核等,择优录取。
语委办联系电话:67862122
附件:1.师范生普通话口语表达能力训练指导团暨推普团报名表
2.师范生普通话口语表达能力训练指导团暨推普团推荐汇总表
校语委办
教师教育学院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