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上半年教师教育学院拟进行的师范生职业能力测试通知如下:
一、2015级师范生普通话补测及成绩补录
1、测试对象
我校2015级师范生中普通话测试水平未达到教师资格证申请要求者。
2、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 3月18至1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地点:教师教育学院大楼b203办公室
要求:报名须携带身份证(可以替人代报,须提供报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报考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号、云顶国际官网唯一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并缴纳测试费25元。
因我院组织的普通话补测同样由湖北省普通话测试中心组织测试,评分标准相同,且测试系统为同一个系统,不允许同一人在规定时间内多次报名,故已报名湖北省普通话测试中心社会考生测试的师范毕业生,可以不参加本次补测。
3、测试安排
发放准考证时间:3月22日上午:8:30—11:30,地点同报名地点。
测试时间:3月22日下午,具体测试时间以发放的准考证为准。
4、2015级师范生普通话成绩补录
教师口语为师范生必修课,以测代修,普通话测试成绩即为该课程成绩。凡已参加湖北省普通话测试中心组织的社会考生测试并合格的师范毕业生,需补录该课程成绩的师范生,请携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来教师教育学院办理(可以代为办理,需同时提供学号、身份证号、专业等信息。)
成绩补录办理的时间、地点与普通话补测报名安排相同。
二、2015级师范生职业能力测试第二次补测(钢笔字、粉笔字)
1、测试对象
2015级师范生中钢笔字、粉笔字等测试尚未合格学生。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至3月22日;
报名办法:登录“一站式服务门户”(http://one.ccnu.edu.cn),进入“一张表流程平台”,选择“办事中心”版块中的“师范生职业能力测试报名”进行报名。
请正确勾选考试类别。如钢笔字、粉笔字均未合格,请同时勾选两项。系统只允许报名一次,请仔细核对后再提交申请。
3、关于准考证
清考不发准考证,但每位考生须持身份证和一卡通(二证缺一不可)参加测试。
关于清考具体时间地点的通知,将于3月29日开始在教师教育学院网站“师范生职业能力测试”栏目发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看相关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4、时间安排
测试时间:初定4月1日(以教师教育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测试地点:教师教育学院大楼;
三、2016级师范生粉笔字测试
1、测试对象
2016级全体师范生。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至5日;
报名办法:登录“一站式服务门户”(http://one.ccnu.edu.cn),进入“一张表流程平台”,选择“办事中心”版块中的“师范生职业能力测试报名”进行报名。
3、关于准考证打印
打印时间:2019年4月18日至19日;
打印办法:通过教师教育学院网站4008云顶国际网站-云顶国际官网唯一官方网站)云顶国际4008云顶国际网站官网唯一官方网站首页右边的“师范生技能测试准考证打印”链接打印。
4、时间安排
测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至21日
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2017级师范生钢笔字测试
1、测试对象
2017级全体师范生。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26日;
报名办法:登录“一站式服务门户”(http://one.ccnu.edu.cn),进入“一张表流程平台”,选择“办事中心”版块中的“师范生职业能力测试报名”进行报名。
3、关于准考证打印
打印时间:2019年5月9日至10日
打印办法:通过教师教育学院网站4008云顶国际网站-云顶国际官网唯一官方网站)云顶国际4008云顶国际网站官网唯一官方网站首页右边的“师范生技能测试准考证打印”链接打印。
4、时间安排
测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
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关于2015级师范毕业生教师职业能力审核
因师范生修有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教学技能训练等必修课程,且必须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故从2017年开始,教师教育学院对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课堂教学能力不再组织统一测试,师范生修好相应必修课程并合格即可。
教师教育学院对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职业能力审核,只审核钢笔字、粉笔字、教师口语(普通话)三项。钢笔字、粉笔字均是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教师口语(普通话)二级乙等(80分)为合格。
成绩有不合格的2015级师范毕业生请按时报名参加补测,本次补测是最后一次补测。各类测试的成绩请以教师教育学院网站云顶国际官网唯一官方网站主页上的“师范生技能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为准,对成绩查询有疑问,请致电联系教师教育学院职业能力测试中心,联系电话:67861956。
六、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外报名无效,教师教育学院也不再接受补报;
2、考试需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再入场考试;
3、考试违规违纪者,通报所属学院,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二○一九年三月十四日